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【附录】通行令总则 (第2/3页)
-可合法使用法术、灵力、变形术等能力,但不可伤人用途 -可合法赚取幽币、从事灵界工作含:道场营运、除灵事业、吓人娱乐等 -拥有执法资格,得依照条例逮捕违规乙、丙等持证者与无证闯入者 -可担任监考员、通行令见证人 乙等通行令中阶 -每年限入现世4次,单次停留最多60日 -可进行非伤害X吓人行为,不得施法 -可经营合法事业须额外申请营业执照 -违规将吊扣等级、限制资格,或撤销通行许可 丙等通行令初阶: -每四个月限入现世1次,单次停留最多20日 -不得吓人、不得进行任何灵力g扰 -仅可用於观察、研修、家属探望等低g扰目的 ※注意:丙等亦需通过基础考试後方可申请核发,非自动取得。 一次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